2007年4月12日 星期四

展茂接獲余宗澤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展茂光電不得辦理私募


展茂接獲余宗澤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展茂光電不得辦理私募
鉅亨網╱鉅亨網編輯中心 2007-04-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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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茂(8017-TW):接獲余宗澤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展茂光電不得辦理私募
1.事實發生日:96/04/10
2.公司名稱:展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接獲余宗澤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展茂光電不得辦理私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余宗澤等於九十六年四月三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補充聲明申請假處分展茂光電不得進行辦理私募,使公司募不到資金而跳票,致公司於死地。

二、展茂光電民國95年發生巨額虧損,公司財務陷入危機之境,全因當時之公司前董事長余宗澤人謀不臧,擅自挪用公司聯貸款項於他途,且營運不善所造成,公司擬將其種種不法事端收集彙整後移送法辦,為免余宗澤干擾調查及湮減證據,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暫停其執行長之職務,詎其不服公司處置,於臨時股東會結束,兼程趕回平鎮廠,連夜潛入,撤去12箱公司財物,公司已報警立案,其夾怨報復,及循私違法,卻置公司於死地之舉,昭然若揭。

三、展茂光電已向桃園地方法院陳述意見狀,請求申請駁回余宗澤等之假處分聲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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